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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地区 0—3 岁婴幼, 早期教育需要共同建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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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《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》提到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主要任务:

    一要“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”

    二要“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”,通过入户指导、亲子活动、家长课堂等方式,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,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,同时也要完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,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。

    随后,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发布《关于养老、托育、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水费优惠政策的公告》、《托育机构设置标准( 试行) 》及《托育机构管理规范( 试行) 》等政策,从政策层面支持和推进了早期教育的发展。

    婴幼儿从出生开始就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: 家庭结构、亲子关系等家庭因素会直接影响婴幼儿的发展,社区环境、社会文化等社区因素也会影响婴幼儿。

    随着家长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重视,早期教育机构( 含托育机构)对0—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。生态系统理论认为个体的发展是其与周围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。

    面对早期教育阶段的发展现状,构建早期教育共同体有利于整合教育资源,形成教育合力,完善各影响因素之间的互动合作模式,能进一步提升早期教育质量。

    不仅如此,按照教育共同体的构成要素,0—3 岁早期教育共同体,即家庭、早教机构、社区等教育主体为了促进 0—3 岁婴幼儿的全面和谐发展,互助合作,共享资源,形成 0—3 岁婴幼儿教育统一体。

    早期教育共同体的各主体只有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,才能推动 0—3 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共同体的良性运行。